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昌举行

时间:2022-12-01 18:28打印字号:


        12月 1 日上午,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在南昌举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半年时间筹备,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李玮,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李引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杜泰洪出席揭牌仪式;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与部分在昌的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员代表3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李玮二级巡视员在揭牌仪式上对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挂牌成立表示祝贺,对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成立行业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希望:希望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努力把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做响,做成江西物业服务行业的品牌。为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提供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人民调解服务,为新时代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李引发处长在揭牌仪式上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的批复》。
       揭牌仪式上,与会的领导嘉宾还向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部分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并向首批七个“人民调解室”派驻企业进行了授牌。
 
 
       据了解,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经省司法厅备案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目前,江西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在全省选聘了90余名物业管理方面专家、学者、行业资深人士和法务工作者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包括: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纠纷、业主或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之间的纠纷等。物业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2021年,省人大颁布《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出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建设要求。同年,省平安办、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要求。省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物业管理行业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为我省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发挥重要作用。